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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提醒:提起行政诉讼,这些材料要备好!

  在开封,提起行政诉讼,一般要准备以下材料:

  1、行政起诉状

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

  (1)原告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。(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写明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)

  (2)被告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负责人)姓名及职务、联系方式。

  (3)案由。

  (4)诉讼请求(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)。

  (5)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(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)。

  (6)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。

  (7)起诉人签名、日期。

  (8)起诉状用A4型纸,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。

  2、证据材料

  (1)主体资格证明。如身份证、结婚证、营业执照等。

  (2)法定代理人证明、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证明。

  (3)授权委托书。

  (4)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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